怪能同學會 (2)

加三嘻行動哇成為好友

主人翁李航生,原為平凡高中生,某天考試時卻突然發現自己身懷異能──令物件旋轉的能力。他一邊過著平凡的高中生活,一邊在盡量不引人注意的情況下不斷驗證自己的異能。一天,卻突然被一個美麗可人的學妹方怡找上,不單揭穿了他會異能的事,還邀請他一起建立一個異能組織。同時,主人翁的兩名好朋友,還有班上的另一女同學,竟也是異能者,五個擁有與別不同卻看似毫無實際用途、怪怪的能力的五人,組成了「怪能同學會」,並以贏盡校內舉辦的比賽為目標奮鬥!過程中眾人搞盡腦汁,想盡辦法活用「怪能」,期間笑料百出,卻又笑中有淚。最後,「怪能同學會」到底能否贏盡比賽?他們又會否洩漏有關「怪能」的秘密?情節推進輕鬆爽快,絕對令你意思不到;結局更是令人看得熱血沸騰,賺人熱淚。

第一章

天亮了嗎?我睡了多少個小時?肚子傳來咕嚕聲呢!喔……我昨晚連晚飯也沒吃,媽媽倒沒有叫我起來溫習啊!現在是什麼時候?

我拿起床邊的鐘一看,鐘上的時針快要指著羅馬數字「7」。

還有時間吃早餐,不過得先梳洗。

一如以往,我當然地站著小便,在確保尿液都準確地射到馬桶裡頭後,我把重要的東西重新收好,轉到旁邊的洗臉盆先洗手,然後開始刷牙。

我一邊刷牙,一邊在回想我之所以沉睡這麼久的原因。

足足睡了近十四個小時,多少年沒有試過?為什麼我會這麼累的?一切都是夢嗎?什麼讓東西旋轉的異能嘛?真無聊。

我突然感到肚子一涼。

討厭,是被水濺濕了嗎?

我望著我剛放下的漱口杯子,裡面的水漩渦般激烈轉動,我的上衣之所以遭這漩渦濺出的水弄濕,就因我剛才放下漱口杯時想起「旋轉」兩個字嗎?

這已是第三次,已沒再懷疑的餘地,接下來只要搞清楚這到底是什麼能力、怎樣運用、有什麼限制等等。

我吐掉漱口水,先擦把臉,再走到客廳啟動電視,然後坐到飯廳吃我的早餐,順便讓一塊牛油只用一角立在吐司上旋轉了十秒,牛油停下的同時溶掉了一角。

真好玩!

 

物理之後是化學、再之後是生物、還有英文和中文口試,終於漫長的考試告終,我用了幾天時間,讓自己更了解自己的能力,其中當然得通過一些試驗,再加上猜測。

我的能力是「旋轉」,我給它起了個英文名──「twister」,聽起來和「twitter」差不多,就算不慎說漏了嘴,也方便含糊其辭。

twister顧名思義就是讓物體旋轉,每次最長限時三十秒,每天總計不能超過一分鐘,可說是限制非常苛刻的異能。轉速方面,我沒有數算過,但相信能轉得頗快,正因快我才未能正確數算得到。旋轉的物體也有限制,簡單來說就是我能以手推動的東西,暫時試過的,除了一些細小的物件如文具,還試過讓桌椅、沙發、單車等轉起來;在街上曾試過想讓一輛七人車旋轉起來,但我不能推動它,用盡九牛二虎之力試過幾次,直至汽車的防盜裝置警鈴大作,嚇得我立即逃之夭夭。

副作用方面,除了頭兩天用完後特別疲累外,習慣後便沒有異常狀態,亦沒有在網上找到的資料中提到的「異能覺醒」後的身體反應,如劇烈嘔吐、持續發高熱、不定時出現幻覺等等,全都沒有。

實用性方面,還在摸索階段。其實已想了數天,還是想不出twister能用在什麼地方,起碼對我個人而言,除了好玩之外,並沒有什麼實際用途。

「既然上天要賜予我異能,為什麼就不能給我一點實用些的異能呢?」我不禁提出這樣的疑問,或可說是質疑。

網上討論區有個有關「我最想擁有的異能」排行榜,排名第一是預知能力,這個原因很簡單,因為能為異能者輕易帶來鉅富。不過亦有很多網友指出這異能的壞處,就是預知到不幸而無法改變,這個在很多以「異能」,特別是「預知能力」為題的故事中亦提及過,不難理解。而排第二名的受歡迎異能票數只輸一點,就是「瞬間移動」。我想大部份人認識到「瞬間移動」也是因為動漫<<龍珠>>裡的孫悟空,真真正正來無影去無蹤,十分瀟灑有型,而在平日使用也能節省不少時間。最重要是它和第一名的「預知能力」一樣能帶來鉅富,只要像電影<<Jump>>裡頭的主角一樣,「咻」的一聲跳進銀行保險庫,搶掠,再「咻」的一聲離開,神不知鬼不覺。

不,電影裡頭就有提到,並不是神不知鬼不覺的,那主角就險些被逮到啊!

「永不要以為只有自己有異於常人的能力。」這可以說是異能者的第一戒。我提起了筆,確確實實地在筆記簿裡寫下這戒條。

寫完後又將紙撕掉,同時暗責自己:「蠢才,寫在筆記簿,不是等於告訴別人自己有異能嗎?記在心裡就好。」

排名第三是「飛」,在天空任意翱翔,的確非常吸引,我也頗渴望得到「飛」這能力,最重要是那份令人神往的自由自在。

排名一直下去,到第二十名為止,都沒有「旋轉」這一個異能,可想而知我的異能多無聊而欠缺實用性,在只管瞎扯的網路世界也沒有人提起,甚至聯想到。我曾想過要在討論區中提起這能力,看看網民們的反應,又或者對這異能者有什麼建議,但最後還是放棄了。

 

試後活動是學年其中一個高潮,除意味著無人不愛的暑假降臨外,還有幾項試後活動是頗受同學歡迎的。

第一當然是<<歌神大激鬥>>歌唱比賽,重點並不在於同學們的參與,而在於老師們的獻唱。誰想到平日只領唱聖詩的宗教科胡老師唱起流行曲時竟活像天后級歌手般壓場?平日嚴肅的訓導組陳主任竟會到台上又唱又跳?端莊賢淑,顰笑生花,被一眾男學生視為女神,號稱可人兒的梁可兒老師,卻竟然是五音不全?

我不禁懷疑,這個歌唱比賽是舉辦給老師們參加減壓的。

第二個受歡迎的試後活動,是籃球比賽,男生們耍帥的好時機。

我雖然沒有當上學校的籃球代表隊,也總算是個籃球愛好者,不過多數是玩電子遊戲,<<NBA2K>>系列我可是玩全了的。

今天,我以得分後衛的身份和幾個閒時一起玩電子遊戲,間中玩玩籃球的同學組隊出戰,對手是擁有三個校隊主力的頭號種籽隊,我們隊則只有一個校隊板凳球員。對手主力之中有一個叫李天翔的高大男生,是校隊的王牌球員,我特別討厭他,因為在場邊圍觀的女同學,最少有一半是他的粉絲。我敢斷言,這樣一個男學生,絕對不會受其他男同學歡迎。

比賽的上半場,以38比10終結,其實我們表現絕對不差,曾一度與對方打成平手,就在比賽剛開始的時候。

下半場再開,我的好隊友兼好朋友,綽號「犀牛」的胖子戴志剛將皮球有勁沒勁的傳給我,這個傳球真可說是俗語「兩頭不到岸」的體現,我正在猶豫要等皮球彈一下地還是什麼之時,已被李天翔從中抄截。

李天翔的動作並無絲毫停頓,抄截後立即拍球推進,再持球上籃,快如閃電,一氣呵成,入球也變得順理成章。

「哇呀呀……」場邊傳來他的粉絲們不知第幾次的尖銳歡呼聲。

剛才我忘了說,李天翔除了是籃球隊的王牌之外,還曾在今年摘下校內運動會100米短跑金牌,被男同學討厭的指數可說隨著他的揚威次數而不斷攀升。

「你怎麼傳球的啊?」我對著犀牛怒哮,因為剛才我瞥見我暗戀已有大半年時間的女同學陳倩婷竟在為李天翔歡呼,而且是在抄了我的球再入球之後。

也不知犀牛是遲鈍還是脾氣好,只聽他無奈的說:「你這樣說我也沒辦法啊!我是中鋒嘛!什麼傳球帶球本來就不是我的工作。」說罷便逕自跑到前場去,雖然他身型肥胖,跑起上來倒不慢。

我的另一個好友,亦是全場唯一比我矮細的隊友,綽號「細傑」的譚俊傑,粒聲不響便拾過皮球,傳球給我,讓球賽再次展開。

這次傳球總算沒再被抄去。

作為隊中主力之一,在我隊所得的十分裡其中四分就是我以一己之力取得的,另外六分則屬於那校隊板凳球員。我當然不會天真得以為能平反敗局,但就算輸,至少也要在比賽完結前盡量爭取表現,給陳倩婷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運球推進,在三分線外稍緩一下,嘗試尋找一個能切入的缺口。我從右路進攻,來防我的對手並不是那三個校隊之一,這明顯造成一個防守錯對。

我知道機會來了,我定能擺脫他。

我的右腳微微探向右前方,身子也向右邊少傾,示意我將會從右推進。

但這當然是一個假動作。

下一剎,我的右手巧妙地將球扣回左邊,是一記清脆而俐落的「Cross over」,在擺脫對方而言,這一招絕對足以應付,但立在耍帥的層面卻略嫌不足。所以我決定再加多一個胯下運球的動作,從左而右,擺脫對方。

我越過對手,運球接近鎖匙圈的位置,我可以選擇在對方迎上來之前急停跳射,但這樣我只能拿到已然無關痛癢的兩分,在計分板上增加那冷冰冰的兩分;另一個選擇是切入上籃,正面挑戰守在籃下的李天翔,那麼我所得的同樣是兩分,卻是截然不同的,在陳倩婷心中加上的分數。

我選擇了後者,正面挑戰比我高上六吋的李天翔。

我跳起上籃,李天翔亦同時跳起攔截,展開的雙手就像惡魔伸出的魔爪。

我早就知道要入這一球絕不容易,我收回上到一半的手和球,好好把握僅餘的騰空時間,然後在空中第二時間翻手再射。

終於,我成功了!在陳倩婷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深刻印象。

皮球離開我的手後並沒有飛進籃中,卻被李天翔完完整整地封阻了,他蒲扇般大的手掌將球兒直轟出場外,像炮彈一般的皮球直飛陳倩婷,正正擊中了她粉嫰的臉龐。

我聽到她慘叫一聲,卻沒有應聲倒地,只是比起暈倒更要命的是,她的臉蛋兒給擦破了一點,女生重視自己的儀容一向比性命還要多。

從那天起,我的暗戀被迫結束,因陳倩婷除了再沒和我說過一句話外,每次我看到她時,她也對我怒目而視。

直到畢業那天我還是不明白她為什麼要這樣做,將皮球轟到她面上的,明明是李天翔,干我什麼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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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馬菲

來自香港的全職作家。出過七本書,分為是《生死營救》系列、《復仇者之劍》系列及《黑色救護誌》,作品亦先後好評再版。《黑色救護誌》前身《救護怪譚》曾於香港討論區錄得破百萬點擊瀏覽,成書後更於出版後一個月內兩度加印再版,並鐵定於今年七月香港書展推出續集。 除此以外,我亦於不同媒體上連載過不同專欄;熱愛寫作,也愛吃喝玩樂;愛吃素,也愛喝咖啡。現在正旅居台灣,開始於自己的專業上撰寫介紹素食店的《素遊寶島》、介紹咖啡館的《嚐味.台灣咖啡館》、於台灣的遊記《環島悠遊》,還有一切在台灣遇到的人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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