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高傲的富婆,在一家非常昂貴的餐廳裡,一直抱怨這樣不對,那樣不好。侍者耐著性子直賠不是。
但這位富婆的氣燄反而越發囂張,隨而指著一道菜對侍者說,「你說,這叫做食物?我看連豬都不會吃!」
侍者終於按捺不住,對這位富婆說:「太太,真的是這樣嗎?那麼,我去替妳弄點豬吃的來。
一個是「心中無半點善意」,一個是「胸中無半分寬容」,真是道盡現代人典型的交往模式,再看看下面二則夫妻的對白。
丈夫:「聽妳講話就像是一個白癡。」
太太:「你難道不曉得只有這樣,你才會懂?」
「拿去洗衣店的襯衫拿回來了嗎?」丈夫問
「我是你什麼人,女傭嗎?」妻子回答
「當然不是,」他頂了回去,「你如果是女傭的話,至少應該懂得怎樣洗衣服。」
我們經常掉進一個陷阱,就是爭論必有輸贏,在所有的爭吵事件中,大家都堅持自己的觀念,將之視為金科玉律,不肯退讓。
我常開玩笑說,這就是所謂的「禮讓」…不管自己有沒有「禮」(理),別人都要「讓」。
更重要的是雙方都不願意放棄說「最後一句話」。
似乎誰說了最後一句? 隉A不管有理無理,誰就是勝利者,以致爭吵不休。
想解開纏繞在一起的絲線時,是不能用力去拉的,因為你愈用力去拉,纏繞在一起的絲線必定會纏繞得更緊。
人與人的交往不也一樣,很多人只知道「得理不饒人」、「火上加油」,卻不曉得「逢人只說三分話」、「順風扯蓬、見好就收」的道理,結果關係纏繞糾結,常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是非對錯並沒有快樂來得重要。
快樂的秘訣就是「退一步」,先向別人伸出友善的手。
讓對方做「對」的人,並不代表你就「錯」了。
因為,當一切都好轉後,你會發現你將獲得放下的平安,也會感到讓別人「對」的喜悅。
由此,你也做「對」了。
邱吉爾在退出政壇後,有一次騎著一輛腳踏車在路上閒逛。
這時,也有一位女士騎著腳踏車,從另一個方向急駛而來,由於煞車不住,最後竟撞到了邱吉爾。
「你這個糟老頭到底會不會騎車?」這位女士惡人先告狀地破口大罵:「騎車不長眼睛嗎?」
「對不起!對不起!我還不太會騎車」邱吉爾對那位女士的惡行惡狀並不介意,只是不斷地向對方道歉,「看來妳已經學會很久了,對不對?」
這位女士的氣立刻消了一半,再仔細一看,他竟然是偉大的首相,只好羞愧地說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知道嗎?我是半分鐘之前才學會的,而教我騎的就是閣下您。」
有位智者即說:「幾分容忍,幾分度量,終必能化干戈為玉帛。」
曾有一對父子坐火車外出旅遊,途中有位查票員來檢查乘客的車票,父親因為找不到車票而受查票員怒言以對。
事後,兒子就問父親,為什麼剛才不反目以對呢?
父親說:「兒子,倘若這個人能忍受他自己的脾氣一輩子,為何我不能忍受他幾分鐘呢?」
==「不說最後一句話,則可以避免紛爭。」==
人與人在爭吵中,往往都覺得說出來的話能使對方啞口無言無力反擊那便是贏了,但反觀後序,這樣真的是贏了嗎?當時看來,或許是贏了,但也只贏得一時,事後再次回顧這件事時卻是失敗的,因為將因這話句而使的我們失去友誼、親情、寬容。